关于发布《湖北广水商会岗位职责》的决议
2012-11-28 11:20:16来源:admin作者:admin点击: 382 次
湖北广水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关于发布《湖北广水商会岗位职责》的决议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湖北广水商会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监事职责,现予发布。
附:岗位职责
会 长 职 责
1、负责商会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会议。
2、负责商会工作决策,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负责会议形成的文件、决定、决议签发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与检查;
4、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活动经费审批;
5、负责建议提名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人选;
6、负责主持集体讨论决定常务理事以上领导人员的任职;
7、负责商会与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联络和协调;
8、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副 会 长 职 责
1、在会长领导下,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各项的决议;
2、负责按会长分工负责做好分管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协管工作;
3、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分管工作的年度具体工作计划;
4、协调分管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并处理日常重大事项;
5、按分工负责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6、负责所在区域、行业的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发展会员、收集情况和联络工作;
7、负责商会的宣传、推广,提高商会知名度,扩大商会影响力;
8、负责完成会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秘 书 长 职 责
1、协助会长做好日常工作的落实和督办,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财务工作,定期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
3、负责商会综合性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制度建设、组织建设;
4、负责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商会内部及会员之间关系。
5、负责机构建设,协调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办事机构负责人;
6、负责与会员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负责联系商会顾问委员会;
8、负责完成会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监 事 长 职 责
1、监事长独立主持监事会工作和行使职权,并列席理事、常务理事及会长会议;
2、负责对商会的日常事务及与商会章程、宗旨不相符的行为进行监督;
3、负责商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
4、负责对商会会议的定期举行和周期提出建议并监督其落实;
5、负责对商会会费及其它收入、支出、核算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定期公布;
6、负责定期召开监事会,监事会有权在商会成员内聘请监事会成员;
7、负责向理事会提请商会任何成员有悖本会宗旨及章程的行为进行审议并通过罢免;
8、监事长将严格按商会宗旨及章程开展工作,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常务理事和理事职责
1、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是代行职权机构,由常务理事和理事人员组成;
2、按章程规定,忠实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3、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商会活动;
4、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工作有建议、监督、评价和批评权;
5、协助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区域、行业范围内开展商会工作和活动;
6、负责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监 事 职 责
1、在监事长领导下独立开展监事工作、行使职权,并列席理事会会议;
2、监督、查处商会任何成员有悖本会宗旨及章程的行为;
3、对商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其落实;
5、督促会员会费缴纳,监督商会收入、支出、核算;
6、完成监事长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