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缴纳办法

武汉广水商会会费缴纳办法 

一、为保证商会工作正常运行,促进商会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广水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凡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的,均按以下标准缴纳会费:
1、会员单位1000元/年度
2、理事、监事单位3000元/年度
3、副会长、监事长单位10000元/年度
4、会长单位20000元/年度
三、缴纳会费的年时段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
四、会费缴纳人须在起算日之日起30日内,按缴纳标准通过银行划卡、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缴纳至本会账户。本会财务部门须向缴纳人开具有效票据。
五、所收会费按本会章程规定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在每年召开的理事会全体会议上作财务报告,并提供审议。
六、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七、会费标准的调整,须经参加会员大会的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八、本办法经武汉广水商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九、本办法自武汉广水商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