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管理办法

2014-12-30 11:10:48来源:admin作者:admin点击: 392 次

 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提高商会办公效率,方便商会与会员之间的工作联络和沟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立《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利用现代通讯技术,为会员服务。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微信群设置

1、微信群名:湖北广水商会

2、入群人员:湖北广水商会会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3、所有加入微信群的会员,一律以真实姓名为群昵称。

4、具体操作步骤:进入《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双人头”图标,打开“我的群昵称”,填写本人的真实姓名后,按“确定”即可。  

二、 微信群内容

1、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色情、暴力等内容。

2、商会微信群发布的信息,主要是与工作相关的内容: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活动通知、新闻报道、项目推介、图片新闻等。

3、群员个人不得发布与商会工作无关的信息。

三、微信群管理

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由商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群员要介绍新人入群,应告知商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加入。

四、处罚与免责

根据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

1、处罚

凡在本群内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散布禁止出现的不良政治倾向、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会员,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出现,直接“踢出”微信群。

2、免责

1)“本群主”所发布的信息是与本群工作有关的信息。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 本群内其他群员所提供的信息,供参考之用。“本群主”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或完整性。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群主” 在此声明,对其他群员所提供的信息,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等情况,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湖北广水商会微信群》从201511日起试运行。

微信管理解释权归属湖北广水商会。

湖北广水商会

 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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