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湖北广水商会会长轮流值班制度

2013-01-09 09:42:13来源:admin作者:admin点击: 333 次

附件三:

                   湖北广水商会会长轮流值班制度(试行)

 
为了保障商会每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解决商会办公室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更好地为全体会员服务,充分发挥商会会长成员的作用,特制定商会会长轮流值班制度。
一、参加轮流值班制的人员,以在汉的会长成员为主。
二、轮流值班周期为二个月,每两名成员一组,排列在前者为轮值负责人。
三、轮值人应在轮值初始月的前5日,拿出简明的书面工作计划,抄报会长、秘书长和商会办公室。
四、工作计划包括值班时间安排、日常工作、中心工作、重要事项和分管区域、领域工作的检查、督促。
五、二个月轮值期满,轮值负责人应向下一个轮值期的轮值负责人作书面工作交接,保持工作连续性。
六、书面工作交接应载明以下内容:
1、本轮值期已完成的工作;
2、本轮值期重要事项记载及说明;
3、未完成事项及后续工作交待。
七、轮值期间商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由轮值人督促牵头人开展和完成。
八、年终对各会长成员按岗位职责、分管和协管内容、轮值工作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湖北广水商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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